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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中山与辛亥革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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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决保护泗水华侨,取得重要外交胜利
作者:蔡玉高、李菲       来源:新华网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10-06 14:30:57
        新华网南京10月2日电(记者蔡玉高、李菲)  对于海外华侨的权益保护,孙中山一直非常重视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最近公布的一批南京临时政府遗存珍档显示,1911年2月-3月,在孙中山的领导下,南京临时政府坚决捍卫泗水华侨的权益,最终取得了民国外交的一次重要胜利。
        据了解,此次公布的档案中有一批外交部门的档案,记录了南京临时政府在外交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成就。其中包括处理印尼华侨受迫害的事件,办理上海、厦门等地外国租界会审公堂等多项外交活动。
       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史料编辑部主任郭必强介绍,1912年2月19日,荷属爪哇岛泗水市华侨,纷纷走上街头,庆祝中华民国的成立,举行升中国国旗典礼。荷兰殖民当局竟派军警武力干涉,开枪打死华侨三人,伤十余人,百余人被捕。荷兰军警还将华侨升起的国旗扯下撕烂,酿成了轰动一时的“泗水华侨升旗案”。消息传至国内,引起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,维护华侨合法权益的呼声响彻华夏大地,在群众的愤怒声援下,南京临时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护侨行动。
        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档案显示,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尚未被荷兰政府承认,在孙中山主持下,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于1912年2月21日致电主掌北京大权的袁世凯,述说荷兰军警的暴行,痛陈此次外交事件“事关国体民命”。2月23日,王宠惠再次致电袁世凯,转告荷属孟嘉锡侨民代表述说的“泗水事件”的最新发展事态,并“乞鼎力交涉”。
        2月26日,孙中山主持召开内阁会议,议决对荷兰交涉的四项条件:一、限三日内释放被捕华侨;二、赔偿财产损失;三、对被害者给予赔偿;四、恢复人权,华侨与欧侨和日侨一律对待。同时指出“如无满意答复,民国自有相当之对待”。
       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史料编辑部副主任孙武表示,南京临时政府的外交举措是比较得当的,既考虑到了国内的政情,又兼顾了中国当时在世界所处的地位。在临时政府屡发数电之后,袁世凯回电称“华侨遭厄,自必竭力拯救”,北京当局屡次致电驻荷兰公使,要求其竭力与荷兰当局交涉。
        在南京临时政府积极争取与北京当局合作交涉之际,华侨联合会等民间组织也在强大民意的支持下,发动舆论声势,争取事件的早日解决。
        由于中国政府立场强硬,民众情绪高昂,经反复交涉,迫使荷兰政府不得不释放所有被捕者,并答应如下条件:一、惩办杀害华侨的凶手;二、优礼安葬被害华侨,抚恤家属;三、受伤华侨除由荷兰政府负责医治外,并给予调养费;四、华侨财产损失如数赔偿;五、荷兰政府对旅居荷属的华侨与荷兰人同等看待。
        郭必强表示,鸦片战争后,软弱的清政府在与西方列强的交涉中,以割让主权、赔偿钱款等方式,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,中华民族一度处于任人宰割的境地。南京临时政府一改前清政府的软弱无能,在孙中山的领导下,立场鲜明,并充分运用外交智慧,最终赢得了保护泗水华侨的胜利。这次重要的外交胜利,向西方列强表明了民国政府捍卫民众权益的坚定立场,也让国内外民众体会到了政府爱民、护民之心意,意义非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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